孝感招商〉招商优惠政策
招商优惠政策
用地 1、客商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工商项目的建设用地,属使用存量土地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,由政府作为发展基金投入该企 业;属新增建设用地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,由政府从发展基金中投入相应数额的资金到该企业,扶持企业发展。 客商收购、兼并市区国有亏困企业,并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手续的,其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,由政府作为发展基金 投入该企业,用于安置原企业职工,帮助企业解困。 市区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与客商进行合资、合作的,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时,其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,可留给企业,作为对合营企业的出资。 客商投资改造现有宾馆,使其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,并要求办理土地使用出让、转让手续的,其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,由政府 作为发展基金投入该企业,扶持企业发展。 2、客商兴办工商企业新增建设用地,其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的70%,由政府从发展基金中投入到该企业,持续企 业发展。 3、客商租赁市区现有厂房、场地兴办工商企业的,免交土地使用费。 4、外商投资企业应交纳的场地使用费,从用地之日起,免收四年。免收期满后,场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不超过2元。其中 利用、改造市区生产性企业,免收场地使用费5年,免收期满后,场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不超过1元。 5、客商投资兴办工商企业,其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(以下简称“三费”)。按不同土地类别的最 低标准支付。
税收 1、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,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,从获利年度起,前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期 满后三年内,属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,可以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的所得税。 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在上述优惠期满后,凡出口额达到当年企业销售额70%以上的,继续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,已按15%的税率征税的,可按100%的税率征收。 2、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,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,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,并按规定抵免企 业所得税。 3、客商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的,其增值税可按17%的税率征收后,对实际税负超过6%的部分实行即征 即退。其中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,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、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的收入,免收增值税。 4、客商及其投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业务等取得的收入,免征营业税。对年净收入在30万 元以下的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 5、外商将其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入该企业,以增加注册资本,或者以此为资本,在市区投资兴办其它企业,且经营期 不少于5年的,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的40%。外商将其从企业取得的利润在市区再投资、扩建产品出口 型和先进技术型企业,且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,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。
规费 客商投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《孝感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集资项目和标准汇编》执行。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凡 有幅度的,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,共中属本级留成部分和市级全额收取的项目,一次性收取的减半,经常性收取的按下 列比例给予优惠; 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工商企业、农业开发项目、能源、交通、环保、城市基础设施、公益事业项目前三年免收,后三年减 按30%收取。 投资300万美元以下的工商企业,前三年减按30%收取,后三年减按50%收取。 其它项目三年内按50%收取。 客商兴人企业,办理项目立项、审批、发主下、发照等手续只收取规定的工本费。
供电供水 客商投资企业的用电优先保障,需架设输电专线的,只收取成本费。电费标准按政策规定执行。 对客商投资企业优先铺通工业和生活用水主管道,供水增容费按最低标准的50%收取。保障供水,水价实行同城同价。
奖励 市政府设立鼓励客商投资奖励基金。根据客商投资企业对本市贡献的大小,给予奖励。 企业增值税以上一年入库税金为基数,当年新增入库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,对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、农业开 发项目、能源、交通、环保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,按50%的比例奖励;对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性企业、固定资产 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,按30%的比例奖励。 凡出口创汇额达到300万美元,且在当地全额缴纳增值税的,给予10万元的奖励,每增加出口100万美元,再增加5万 元的奖励。
中介奖励 引荐客商投资工商企业的,经验资确认后,按客商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(外汇按进资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,下同)的3‰奖励 中介人。 引荐客商投资能源、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、农业开发、高新技术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,经验资确认后,按客商实际固定 资产投资额的4‰奖励中介人。 引荐客商收购、兼并、租赁市区国有企业的,按收购到位资金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‰奖励中介人。 引荐客商捐赠款物(救灾扶贫款除外)和无偿转让先进技术的,经验资或评估确认后,按客商实际捐赠款物和先进技术价值的 2%奖励中介人。 属合资、合作企业的,资金由合营我方列支;属客商独资企业及收购、兼并、租赁市区国有企业的,奖金由财政列支;属无偿 捐赠的,奖金由受益方列支。


Henan General Machinery Imp. & Exp. Co., Ltd 83 Huanghe Road, Zhengzhou,China
E-mail: hncmc@public.zz.ha.cn hntycmc@public2.zz.ha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