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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项目3000万美元以下由常熟市自行审批,3000万美元以上报国家审批。 外国投资者在常熟建办三资企业,可委托常熟市外商投资服务公司办理有关审批手续。
(一)中外合资(合作)企业审批程序及需批准的文件
1.报批可行性研究
报告(暨项目建
议书) |
(1)中外投资企业法人证件(或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)
(2)外方投资企业(者)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
(3)中外双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(暨项目建议书)及请批报告 |
2.申请企业名称登
记 |
(1)可行性研究报告(暨项目建议书)及批准文件
(2)中外投资企业的法人证件(或外国投资者身份证)复印件
(3)外方投资企业(者)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|
| 3.报批合同、章程 |
(1)中外双方签署的合同、章程及附件(购销协议、劳动管理协议、引进设备清单)
(2)合同、章程及附件的请批报告
(3)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|
| 4.申领批准证书 |
(1)可行性研究报告(暨项目建议书)及批复
(2)合同、章程和附件及批准文件
(3)名称核准通知书
(4)企业法人代码登记文件(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)
(5)中外投资者的法人证件(或身份证)复印件
(6)外方投资企业(者)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
(7)董事会、正副总经理名单
(8)中外双方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、正副总经理的推荐书 |
| 5.申领营业执照 |
(1)申领《批准证书》所需的全部文件
(2)《批准证书》副本
(3)电、水、环保、消防、土地的证明文件
(4)董事会成员和正、副总经理的简历、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 |
(二)外商独资企业审批程序
1.申请设立外资企
业 |
(1)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
(2)可行性研究报告
(3)企业章程
(4)外国投资企业的法人证件或外国投资者本人身份证
(5)委托常熟市外商投资服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,并经公证的委托书
(6)外国投资企业(者)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外国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|
| 2.申领批准证书 |
(1)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所有文件及批准设立外资企业文件
(2)董事会成员名单
(3)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正副总经理推荐书
(4)企业名称核准通知
(5)企业法人代码登记文件(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) |
| 3.申领营业执照 |
(1)申领批准证书的全套文件
(2)批准证书副本
(3)水、电、环保、消防、土地的证明文件
(4)董事会成员及正副总经理的简历、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|
(三)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、办事机构登记管理须知
1.外商投资企业申
请设立分支机构
和办事机构应提
交下列材料: |
(1)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;
(2)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;
(3)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;
(4)隶属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
(5)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简历;
(6)隶属企业合营合同文本(独资企业提交章程);
(7)隶属企业的验资证明;
(8)房屋租赁合同。 |
2.经审查,企业提交文件齐全,符合国家规定,分别依法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
业执照》和《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》。 |
3.企业提交的文件中,必须注明设立分支或办事机构的期限,分支机构的经营资
金、负责人等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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